公告摘要: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相关规定,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选任下列60名同志为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自选任决定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至2031年5月31日止。具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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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相关规定,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选任下列60名同志为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自选任决定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至2031年5月31日止。具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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