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林甸县第一中学艺体综合活动教室项目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为准,即中标价格的10%。投标函附录中“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也应为中标价格的1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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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林甸县第一中学艺体综合活动教室项目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为准,即中标价格的10%。投标函附录中“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也应为中标价格的1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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