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5〕166号)
申请人:张*余。 被申请人: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495号。 法定代表人:龚群辉,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在12315平台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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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武政行复字〔2025〕166号)
申请人:张*余。 被申请人: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495号。 法定代表人:龚群辉,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在12315平台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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