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崇阳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北边与隽中大道西侧交汇处碧水龙城T51号楼1单元101、201、301、401、102、202、302、402号[不动产权证号(证明):鄂(2019)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184]不动产(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建筑面积1673.89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50.51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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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崇阳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崇阳县天城镇电力大道北边与隽中大道西侧交汇处碧水龙城T51号楼1单元101、201、301、401、102、202、302、402号[不动产权证号(证明):鄂(2019)崇阳县不动产权第0003184]不动产(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建筑面积1673.89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50.51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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