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蕲春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吴庄社区泰和广场11号楼S301号商业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品名称 被执行人湖北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吴庄社区泰和广场11号楼S301号商业房产一处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权属证书; 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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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吴庄社区泰和广场11号楼S301号商业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品名称 被执行人湖北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吴庄社区泰和广场11号楼S301号商业房产一处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权属证书; 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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