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房产八年租赁权
1、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买受人须缴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2、买受人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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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建设路36号房产八年租赁权
1、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买受人须缴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 2、买受人在租房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房屋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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