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标的2:土地位于乌兰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房产5项,土地面积20451.68平方米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2025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2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乌兰浩特市北雁米业有限责公司的清算申请,并与2025年11月4日出具(2025)内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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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标的2:土地位于乌兰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房产5项,土地面积20451.68平方米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2025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2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乌兰浩特市北雁米业有限责公司的清算申请,并与2025年11月4日出具(2025)内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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