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1.对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的全部方案设计成果(含原告提交法院的证据所载方案设计文件、起诉后向申请人邮寄的光盘内全部方案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案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方案阶段设计内容、深度要求,以及是否符合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进行司法鉴定;2.若经第一项鉴定确认被申请人提交的部分设计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要求,对该合格设计成果对应的工作量,占案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方案-扩初设计阶段总工作量的比例,以及对应设计费用金额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