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2025)苏0413破51号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公 开 人:常州市金坛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常州市金坛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事项:确认无异议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请前往光速招标服务号APP
进行更多操作设置
海量信息 免费订阅 实时推送
微信查看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2025)苏0413破51号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公 开 人:常州市金坛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常州市金坛天路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致: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事项:确认无异议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相关招标资讯类网站: